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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羁押后多久批捕判刑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一般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已被司法拘留的人员,若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程序,应在拘留期结束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以供审查和核准。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这一申请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高可达一日至四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申请审查和核准的期限则可以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至于最终的判刑时间,则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法院判决的整个过程,普通的刑事案件往往需要数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而如果案件情况较为复杂,那么所需的时间可能会更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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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