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规定借条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贷纠纷中,虽然借据诉讼时效已经过期,然而这并不能代表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就此消亡。
若债务人出于自愿主动履约偿还欠款,那么作为债权人是拥有接受对方还款的合法权益的,且并不会被视为不当得利行为。 然而,倘若借款人以此为由予以拒绝,债权人则有可能面临因诉讼时效逾期而导致败诉的法律风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曾向借款人提出过要求还款的请求,或者得到了借款人同意履行债务的明确表示,那么诉讼时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已经中断,从而需要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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