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后多久可以结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被拘留人士结案所需的时间,其具体时限将依案件之繁复程度与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从普遍情形来看,若涉及的是较为简单的行政类纠纷或犯罪行为,经由相应行政程序处理的,一般可于拘留结束后的较短时间内完成结案工作,这一过程可能会持续数天乃至数周不等。 然而,若是涉及更为严重的刑事案件,则结案所需的时间将会相对较长。 在案件的调查阶段,公安机关如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实施逮捕措施,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一申请的提交时间还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审查批准申请的提交时间甚至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应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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