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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开庭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从刑事拘留开始计算直至法庭开庭的具体时限并无固定数字可言,而是受到诸多复杂多变的因素影响,例如案件本身的复杂性,证据收集工作的进展状况,以及司法程序的推进速度等等。
通常而言,对于那些相对较为简单的刑事案件,法庭有望在数个月之内进行审理;
然而,若是面对那些复杂且疑难的案件,那么所需花费的时间可能较长,以确保做到严谨无误。
在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对于由公安部门负责侦察的案件,一般的拘留期限设定为3天,如遇有特定情形,可适当予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5天;
然而若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是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拘留期限便相应地可以延长至3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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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