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家属可以拿回当事人身份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案人员遭受刑事拘留之际,其家属一般无权领取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主管的案件,在实施侦查过程中,若遇法定紧急状况,便会对涉嫌现行犯罪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此期间,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往往会由办案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妥善保管,以作为案件侦查与处理环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举旨在保障案件调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防范潜在的干扰因素或其他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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