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期限从什么时候算起执行刑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拘役进行具体执行时,其开始执行的时间应从法院判决正式施行之日算起。
然而,如果在判决-实行之间已经产生了被拘留或羁押的情况,那么拘留或羁押的每一天都可以视为刑期的一天。 换句话说,当判决生效并且所有相关的执行程序和手续均已完备之后,才是真正开始执行拘役的日子。 如果在判决之前已经被拘留或羁押,那么这些拘留或羁押的天数将会被相应地抵消到拘役的刑期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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