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人员最多拘留多久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犯罪人员从被拘留之日起至最终被定罪量刑的时长受到案件复杂性以及证据收集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较大差异。
根据通常情况,若公安部门判定某位被拘留者需要进行逮捕,则应于拘留之日起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以进行审查与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中,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被延长至一天至四天。 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屡次犯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更是可以延长到三十日之久。 在此之后,人民检察院将在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逮捕令发出,侦查羁押期限的总长度便不应超过两个月。 如果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或者期限已经届满却仍未能审结此案,那么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期审理一个月。 对于部分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还可以进一步延长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