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到期后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后,公权力机关将会依据案情的具体进展而采取相应不同的处置策略。
若侦查机关判断嫌疑人实施罪案所必须的证据已充足具备,那么他们便可能向所在地的检察机构提交申请,以求获得逮捕令的核准; 一旦检察院通过上述申请并下发逮捕令,涉案人员便将持续承受监禁之苦,同时,该案件也将进入到审查起诉环节。 反之,倘若侦查机关认为相关证据尚存在缺失,还需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那他们就理应改变对涉案人员的强制隔离措施,比如转为收取保证金的保释制度或者是实行非羁押性的监视居住措施。 此外,若经深入调查与研究发现,某些案件并不具有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那么,公权力机关有义务依法撤销这起案件,解除之前做出的各种强制性措施,并释放因涉嫌违法行为而遭受拘留的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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