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是从哪天算起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的期限是从判决正式生效并开始执行之日起计算的。
无论是否有先行羁押的情形,只要在判决执行之前发生过拘留行为,那么每拘留一天便可视为向刑期抵扣了一天的刑期。 所谓的判决执行之日,通常是指由法院实际将罪犯交付给执行机构,开始执行刑罚的那一天。 若罪犯在判决前已经被羁押,则此类羁押期间应相应地从拘役的刑期中予以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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