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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的时间期限是多少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接手案件进行调查期间,若遇到了法律明确规定的紧急状况,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临时地剥夺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此值得强调的是,公安机关通常会在对拘留人员进行审理后,如果认为有必要将其逮捕,那么他们应该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个申请的审查和批准时间可能会延长一天到四天不等。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他们的拘留期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此外,人民检察院也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总的来说,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可达14天,但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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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5: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