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被刑拘了找关系能出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之后,通过寻求关系疏通试图使嫌疑人脱离困境的行为并不可取而且是非法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对此类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当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员所采取的一种暂时剥夺其实体自由的强制措施。 一旦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那么该案将会按照既定法律程序展开全面的侦查工作、进行细致的审查起诉以及严谨的法庭审判。 至于能否解除刑事拘留的状态,则要依赖于案件的实际情况、所收集到的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拘留的各项条件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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