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后被刑事拘留一般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国家公诉机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尤其是涉及到特定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而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这种强制措施的期限通常为14个工作日,但若涉及到流窜犯罪、多次犯罪以及结伙犯罪等严重情形,拘留的最长期限则可达37个工作日不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任务之后,如果认为涉案人员有必要予以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内,向上方的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然而,若是特殊情况,例如案件复杂程度较高,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至四个工作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议。 对于没有得到批准并不捕的案件,公安机关需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向检察机关汇报执行情况。 至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满足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有关部门应该依法对涉案人员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