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80多天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不应超出37日的许可范围。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案件性质或复杂程度较高,亦或由于其他因素产生,个案中有可能发生拘留期达到80余天的情况。 这种状况往往预示着案件已进入到更为深入和细致的调查阶段,或者有某种特殊原因导致羁押期限的顺延。 为了更好地理解此类情形,建议您首先获取对于该纠纷的具体进展信息,其中包括公安机关是否已经向检察机构提出申请,以获得对嫌疑人的逮捕令。 若逮捕令已经获批,则接下来的司法程序将会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继续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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