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证据能被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在缺乏充足证据的前提下,我们不宜轻易地对潜在嫌犯实施刑事拘留。
这种刑事拘留行为,乃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阶段,遇到法定紧急状况,针对当前作案者或重大嫌疑人员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 当然,在特定的情况下,若已有初步的线索以及相当的证据表明涉案嫌疑人涉嫌严重罪行,那么在遵循相关法律程序的基础上,也可能先行实施刑事拘留,随后再在法定的期限内继续收集并完善证据。 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在无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随意进行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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