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会有判决书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拘仅为一项暂时性之强制手段,非其最终罚处决策,故判决书无法施行。
刑拘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展开,防范罪犯逃逸与销毁证据等行为发生。 在刑拘实施之后,案情将步入更为深入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 唯有经由法庭审理并做出有罪裁决后方能产生相匹配之判决书及其执行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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