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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刑事拘留37天必须放人的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朋友们告诉你们个秘密刑事拘留37天才不一定会把你放出来!这只是一个暂时的措施而已。
一般来说警察叔叔觉得这个拘留的人得抓起来,那就应该在拘留之后的三天内,提出让检察院来审核批准一下。
不过有时候因为特殊原因,他们申请审核批准的时间还能再加一天到四天。
如果罪行特别严重,比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那种,那么申请审核批准的时间就能延长到30天了。
检察院那边应该在收到公安局提交的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之内,做出批准逮捕还是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检察院不同意逮捕的话,公安局就得在接到通知后马上把那个犯罪嫌疑人给放了,然后还要把放人的情况及时告诉检察院知道。
如果还需要继续调查,而且这个人又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那就可以依法给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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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