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情况属于刑事拘留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各自权限内的案件时,若遭遇法定的紧急情形,有权暂时限制或剥夺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此种措施即为刑事拘留。
以下几种情况常常成为刑事拘留的对象:首先,行为人正在筹划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立刻被发觉; 其次,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该名行为人涉嫌犯罪; 再次,在行为人的居所或场所内发现了足以证明其罪行的证据; 此外,行为人在犯罪之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之中; 最后,行为人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以及行为人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不明的情况下,也可能面临刑事拘留。 另外,如果行为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同样可能被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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