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二次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案件出现新的状况或得到新的证据证明,且这一切都符合刑法对待拘留问题设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时,便可以实施第二轮的刑事拘留措施了。
而这种刑事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等执法单位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当中,针对已经发现的犯罪行为者或重大嫌疑人实行的暂时性地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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