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多长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设定为最长37天。
若经公安部门评估,有证据证明被拘留人员需要进行逮捕,将会在拘留期限结束前的最后三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核批复手续。 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案件涉及多名嫌疑人、频繁作案或团伙犯罪等因素时,申请审核批复的日期可适当延长,但其延长幅度为1至4个工作日不等。 针对流窜作案或连续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提请审阅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最多30个工作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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