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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期满释放的流程怎么走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官方公布的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后的释放程序大致如下:首先,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对于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员所涉案件进行深入而仔细的审查,一旦发现既有证据不足以支撑起相应的指控,亦或是不应该对该嫌疑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情况,那么他们就会坚决地做出将其释放的决定。
然后,在作出这一决定之后,负责办案的相关机构将会精心制作出相应的释放通知书,随后通过这一纸通知书来正式告知看守所对其实施释放的具体内容与时间。
这个过程中,看守所方面将会全力以赴地办理相关的释放手续,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核验被释放者的身份信息、收回在押期间所有属于个人物品的归属权等等。
当这些环节都处理完毕后,被释放的人员终于可以走出看守所的大门,并且将拿到的释放证明书视为自己顺利获释的有力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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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6: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