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还有执行力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司法手段,其含义并不仅仅指案件的终结。
在被实施刑事拘留之后,若能获得充足的证据证实涉案人员确有罪行,则该案件仍需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下去,涉及到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最终审判等环节。 倘若经由法院审判后认定被告犯下了罪行,且依法被判以适当的刑罚,那么此份判决便具有强制执行力,将会依照相关法规规定予以执行。 譬如说,被判刑人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等不同形式的刑罚,这些均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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