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限计算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期限之计算方式,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了解何谓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之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若遇法定紧急状况,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用之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之限制措施。 其次,公安机关对已实施拘留之人,如认为有必要对其实施逮捕,应于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特定情形下,此申请审核批准的时间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其申请审核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最后,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综合以上内容,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十四天; 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可达三十七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