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要经什么机关批准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制度通常依照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而进行。
然而,针对当前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若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公安机关有权予以先行拘留:
1.罪犯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或实施犯罪之后立即被发觉;
2.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犯罪;
3.在罪犯身边或者住所内发现有证明犯罪的确凿证据;
4.罪犯在犯罪之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过程中;
5.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
6.罪犯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不明;
7.罪犯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此外,在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若涉及到上述情况,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时,应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并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22: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