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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几天才会开庭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从被刑事拘留之日起至法庭审理结束为止,所需的时间并无确切固定的期限,而需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如案件本身的繁琐程度以及相关证据的搜集情况等。
通常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三十七日。
在此期间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则案件将继续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与取证行动。
待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后,由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随后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法院再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开庭日期。
整个司法程序可能需要数个月乃至更长的时间才能走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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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