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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刑事拘留不服怎么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对于刑事拘留措施持有异议,您可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您有权向做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起申诉,请求其对该决定进行严格的审查。
其次,您也可以向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因为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权力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有权裁定是否承认并执行逮捕或拘留等措施。
此外,您还可以委托辩护律师,代为前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递交申诉与控诉书,以此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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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3: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