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关什么地方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涉及到刑事拘留的人员会被暂时收容于看守所内。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自己直接负责的案件的过程中,遇到某些特定的、紧迫的法律状况时,对于那些已经确认的现行罪犯或具有重大犯罪疑虑的嫌疑人所采取的,临时性地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权利的强制措施。 依照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安机关决定拘留某个人的时候,必须向他出示拘留证。 在实施拘留之后,应该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最晚也不能超过24个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之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当这些特殊情况消失之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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