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到法院得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依据犯罪性质与具体情况的差异,刑事拘留至法院审判所需的时间跨度也会有所不同。
自刑事拘留之日起,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若遇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仍无法结案的情况,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限。 如有特殊情况,则可能进一步延长。 待侦查工作结束之后,案件将会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天的审查期限。 检察院将案件提交至法院后,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案件,需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延长三个月的审理期限;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延长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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