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进哪里执行刑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实际的刑罚手段,而主要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处理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当中,当遇到法定且紧迫的情况下,为了迅速应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行为,从而临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一种严格和强制性的方法。
刑事拘留这种措施通常会在看守所内进行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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