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十五天算不算严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在十五日期限内的重要性,需依据具体案件状况进行综合评估。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暂时性、强制性的措施,主要适用于侦破过程中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嫌之人所采取的必要手段。 倘若仅为轻微违法行径,刑期或许并非过分严峻; 然而若牵涉到了更为恶劣的罪行,那么这短短的十五日拘留或许仅仅是整个案件处理流程中的一个初期阶段。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实施拘留,前提条件如下: (1)正在筹备犯罪、实际执行犯罪或是在犯罪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 (2)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犯罪的; (3)在其周围环境或住所发现了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意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的; (5)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性的; (6)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的; (7)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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