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个月是犯了什么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并不仅仅与某个具体罪名相对应。
事实上,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针对其接手的任何案件进行调查期间,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对那些现行犯罪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众多罪名在调查阶段均有可能引发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例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以及诈骗罪等。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甚至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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