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通知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若公权力机关依法对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时,需向其出示相应的拘留证明文件且应于拘留结束后立即将该嫌疑人移送至看守所关押。
在普通情况下,拘留时间不能超出二十四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情形且此种通知可能妨碍侦查工作的进行,否则在拘留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公权力机关应及时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当妨碍侦查的情形消除之后,公权力机关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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