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检察院批捕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事人因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而遭到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意味着该案已经步入到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首先,涉事人员必须全力配合司法机构的全面深入调查,并且诚实无欺地陈述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情况。 与此同时,他们也应该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从而得到更加系统和有力的法律援助。 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以从案件中呈现出来的证据的合法性以及其是否充分得当两个角度入手,努力探寻可能存在的辩护空间。 举例来说,假如证据存在某些瑕疵或者无法充分证实涉事人员的犯罪行为,那么律师就可以据此提出相应的辩护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已有确凿证据证明其犯下犯罪行为,且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仍不足以防止其产生以下任何一种社会危险性,则应当依法予以逮捕:(1)可能会继续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2)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威胁; (3)可能会销毁、篡改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通口供; (4)可能会对被害者、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5)试图自杀或者逃脱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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