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怎么样的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遇法定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此项措施具有临时性质,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 被拘留者通常涉及犯罪行为并具有重大嫌疑。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设定为10日,但在特定情形下可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而言,拘留期限最长可延长至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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