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0起案件被刑事拘留后该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位人士面对多达十件涉案纷争且陷入了刑事拘留的境地时,首要之事便是保持镇定与理智。
在此前提下,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当事人既有权利经过审查机构首度询问或被迫接受初期强制措施的那一刻起,委任辩护代表为自己发声,此过程中仅允许由律师担任该类特殊角色。 此外,当事人及其亲属应全力配合调查机构的工作,尽可能详尽地陈述案件相关事实。 同时,他们也有责任尽快搜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但务必确保所有行为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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