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代表刑事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意味着刑事立案程序已然启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期间,遇有法定紧急状况且针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员而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公安司法机关可能会先行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随后再行展开立案审查工作; 然而,亦不排除已完成刑事立案程序之后,仍需对涉案人员实施刑事拘留之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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