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了会放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之后,被拘留者的释放与否,主要依据相关案件的具体情节而定。
比如在侦查过程中,假如发现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抑或是拘役期限已经期满,但是该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具备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被拘留者便可以获得释放。 一般来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若认为有必要将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处置,应在拘留之后的三天内,提请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审批。 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提请审查和审批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之间。 至于那些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员,其提请审查和审批的时间则有可能被延长到三十日之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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