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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证书属于逮捕书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刑事拘留证书并不等同于逮捕通知书。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承担审理职责的案件进行侦査期间,在遇到法定紧急状况之时,对那些涉嫌现行犯罪或者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所实施的一种暂时性剥夺其实体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而逮捕则是由检察院、法院经过批准或者决定,再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一项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对那些已经掌握了确凿证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并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全面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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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3: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