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能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构如果认定某人需被拘留,应于拘留之后的三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核准。
而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这个期限可延长一到四天。 若涉及到流窜作案、屡次犯案以及团伙犯罪等情况,提请审核批准的时限则可延长至30天。 从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开始算起,人民检察院需要在7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断。 当人民检察院拒绝批准逮捕时,公安机关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当事人,并将后续处理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另外,如果案件仍有必要进一步侦查,且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标准的话,应当依法采取这些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