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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后多久能放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被拘留人员的释放日期往往取决于多项因素的综合影响。
一般而言,如果公安部门认为需要对某名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则他们须在拘留期结束之日起的三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审查与批复。
但若存在特殊状况,这一期限可相应地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
针对那些长期作案、频繁作案以及有组织犯罪活动的首要嫌疑人,其拘留冻结天数甚至可能在经检方批准后再延长至30天。
所在的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应该在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策。
如果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及时释放申请人,并向检察院上报执行情况。
此外,若仍需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且满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时,有关部门应依据法规采取相关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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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2: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