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审查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刑事司法程序,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人员时,应于拘留之日起三日内提交检察院进行审批;
特定情况下,申请批准时间可准许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在多个地点分散犯罪、多犯及形成团伙犯罪的主要嫌疑人而言,申请批准时间可延长至最多三十天。 自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逮捕申请批准书之日起,检察院需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院。 对于仍需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待案件侦查工作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会把案件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从刑事拘留到审查起诉的整个过程所需时间,视案件的复杂程度与侦查进度而定,通常最短为一两个月,最长可能达到数个月之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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