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构成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遇法定紧急情况下,对于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
关于构成刑事拘留的情况,大致可概括为以下七种类型: 首先,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者; 其次,受害人或目击现场的人员指正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者; 再次,在嫌疑人身边或居所内发现有力的罪证者; 第四,犯罪发生之后意图自杀、逃离或在逃者; 第五,具备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性者; 第六,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身份不明者; 最后,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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