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久发逮捕证有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按照刑事程序进行审理,若公安机构认为有必要对被拘捕者实施逮捕,则应于拘禁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官提交审查申请以等候批准。
但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申请的时间可能会延长至一天到四天不等。 对于那些流窜犯案件、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提交审核的时间甚至可延长至三十天。 而作为审查的对象,人民检察官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请求书后的七天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经审查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应于收到通知后立即将当事人释放,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给人民检察官知晓。 如果该案件仍需进一步调查,而且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各项条件,那么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采取相关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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