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几天无罪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之后究竟能否宣告无罪问题,仅仅以拘留期限作为评判是远远不够的。
刑事拘留乃是一种针对涉嫌犯罪人员而采取的刑事强制性措施,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被拘留者均已构成犯罪。 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拘留之人并未涉及任何犯罪行为,或者其所涉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以至于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抑或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确有罪行,那么就应立即将其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