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可以刑事拘留人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警察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严厉的刑事法律手段,主要是由公安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刑事侦查工作的部门做出决定并执行的。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例如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交通警察发现有疑似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发生时,他们将会把相关案件移交给相关的刑事侦查部门,由这些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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