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而遭受到刑事拘留,此乃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活动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此之前,值得家属注意的是应当尽速地与办案机构取得联系,以获取关于案件的基本信息。 在所涉被拘留人员被立案侦查阶段内,他们应当尽力配合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包括真实全面地揭示出案件的诸多细节。 同时,被拘留者拥有权利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以及辩护服务。 律师可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交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得以会见被拘留者,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及心理上的支持,同时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向公安机关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可先行拘留: (1)正在筹备犯罪、实施犯罪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2)被害人或在场目击证人指控其犯罪的; (3)在其身边或住所发现了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的; (5)有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性的; (6)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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