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是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犯罪调查期间,遇到了法律明文规定的紧急情状之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疑似罪犯所施行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
通常,可引发刑事拘留的行为如下: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之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被害者或者目击现场的人员明确指出其为犯罪嫌疑人的; 在其身旁或住所内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的; 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 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身份不明的; 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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