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还会不会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之后,确实存在着被逮捕的可能性。
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案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而实施的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之强制手段。 另外,逮捕则属于检察机关、法院批准或决定施行,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对具备充足证据证明构成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预防其危害社会安全采取的收押之强制措施。 若刑事拘留期间,侦查机关获取到足量的证据,犯罪嫌疑人亦满足逮捕之条件时,将会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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