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按哪天算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一般由公安机关向涉嫌犯罪者公布拘捕令的那一刻起始计算。
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行动之后,须立即将当事人移交看守所进行关押; 关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更确切地说,在实施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讯问。 若是在此过程中发现了不应适用拘留的情形,须及时无条件地释放当事人,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