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力证据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嫌存在刑事犯罪并被依法拘留在公安局或检察院区间内的人员,必须具备充分且确凿的证据以支持其拘禁行为的合法性。
这是一种技术含量较高、法律流程颇为繁琐的问题。 刑事拘留,即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案的案件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采取临时性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为了构建出足以证明刑事拘留合理性的有力证据,我们通常需要全面地考虑到各种可能影响结果的因素,例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试验等方面的记录及材料、各类视听资源以及电子数据等等。 在此过程中所获取的所有证据,不仅需具备法律地位的认可,同时还应紧密、相关且客观地反映现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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