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有没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的过程中,是不会留下案底的。
一般来说,所谓的案底,是指某个人过去所实施的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而刑事拘留,仅仅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程序能够正常进行而采取的一种必要的刑事强制手段,并不代表着最终的刑事处罚结果。 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主要是对案件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取证,以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否真的存在犯罪行为。 若经调查发现,证据不足或者无法证明其犯罪事实,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无罪释放; 即便最后被判定为有罪,也必须要经过法院的公正审理,并在判处相应的刑罚之后,才能正式留下案底。 因此,仅凭刑事拘留这一阶段,我们不能将其与有罪判决相混淆,更不能据此认为已经产生了案底。 只有当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且该判决生效之后,才会真正地形成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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